2018年,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经费、车辆购置及运行费、公务接待费(以下简称“三公”经费)支出合计1397.58万元,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.99%。其中:(1)因公出国(境)经费11.88万元,同比增长21.35%,主要原因是政府办、政协、农机、旅游等部门因业务需要,组织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先进经验而增加的费用支出。(2)车辆购置及运行费946.2万元,同比增长0.48%,主要原因是县食药监局、工信局、林业局等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置专用车辆而增加的费用支出。(3)公务接待费 439.51 万元,同比下降4.47%。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